欣旺达(3002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过半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