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执行董事是指除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 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