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0022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0月)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