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0022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兴包装印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 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新一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