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 依法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二) 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经营,制度运 (一)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 50%以上。 第三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 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 务审计监督权等。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建立 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 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