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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30055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SCAMSCAM(SZ:300554)2025-10-29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