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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3002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