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