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 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内;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