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