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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0024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 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