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3007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在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之前,原委员仍按该议事规则履行相 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 经理(副总裁)、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