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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DR LaserDR Laser(SZ:300776)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