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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DR LaserDR Laser(SZ:300776)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及其 他违规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董事会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