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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DR LaserDR Laser(SZ:300776)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回避表决原则: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应当回避表决; (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