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 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