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杭州立昂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杭州立昂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