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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NOVEL OPTICSNOVEL OPTICS(SH:603297)2025-10-29 11: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 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 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设联席董事长 1 名。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