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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NOVEL OPTICSNOVEL OPTICS(SH:603297)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与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 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 监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行使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须具备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