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 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违反公司资 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 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