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 战略规划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引领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持续推进 董事会建设,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 订、规划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务实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及调整,由主任委员 协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六条 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 (二)主持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事项; (四)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