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 4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 责研究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的薪酬、计划与政策、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及其监督与执行等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 由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人员组成及调整,由主任委员协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第五条 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