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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QCMCQCMC(SH:600229)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 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 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达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其他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 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在可能发生、 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立即 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汇报的制度。公司的 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