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 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以下 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主体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征集: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的;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