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