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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QCMCQCMC(SH:600229)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1 (二)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事项; (四)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 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4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 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 及调整,由主任委员协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