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68824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致: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合肥晶合集 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激励计划",《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3 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激励计划",《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5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