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 | |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 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 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1 第一条 为了强化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