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0009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 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证券 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应予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债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敏感信息 1 或其他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