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 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 良社会影响时,公司根据本制度对其追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年报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不得干扰、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