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总裁工作细则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和总工程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