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 简称"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 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