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