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公司股东 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股东会采用网络 投票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 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 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