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顺博合金(0029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一章 总 则 (四)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