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002996) -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 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