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0029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声誉良好,在承担公司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能力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