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DGKGDGKG(SZ:000828)2025-10-29 12:5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