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提升履职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四)《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六)《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七)《公司章程》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 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是独立董 事履职的关键平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5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