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LKDFLKDF(SZ:002413)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公司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置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