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栖霞建设(600533) - 栖霞建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 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 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合规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规则》规定的除 公司以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 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四条 公司信息传递与披露的基本原则为: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