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结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