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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 当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