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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 表董事。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为确保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 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