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为规范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 主要负责人;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