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YINGLIUYINGLIU(SH:603308)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2025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恪尽职责,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与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公司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以及从事公司信息 披露违规行为和股票内幕交易的人员,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 影响或严重不利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内部问责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