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使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 常运营更健康、合理、合规,强化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控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 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预算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预算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可以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和 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工作组为预算委员会做好相关议案的前期准备工 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预算委员会根据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