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SIPGSIPG(SH:600018)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 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