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应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并由董 事会秘书分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