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 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选委员。 ...